6月16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商務廳、河南省公安廳聯合印發《河南省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工作實施方案 》(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認真核查,河南省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262179輛,2019年底已經淘汰54187輛,其中有《道路運輸證》的26281輛。未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207992輛。2020年底計劃完成淘汰任務的70%,共計145594輛。
《實施方案》指出,為實現2020年度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目標,綜合采取加強監管、市場驅動、經濟激勵等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全面實施淘汰車輛的限行。各省轄市人民政府要依法發布實施淘汰車輛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完善交通標識和標線;要在轄區內全境全面開展限行、禁行工作。全省高速公路和國道全面禁止淘汰車輛通行。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上路查處力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將車輛信息納入高速路網收費系統進行查處。
制定完善淘汰補貼政策。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是落實柴油貨車淘汰工作的責任主體,市縣(區)政府要按照國家劃定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范圍,制定完善合理的獎勵補貼政策,引導、促進淘汰任務按時完成。
及時調整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數據。對在實際工作中發現的不屬于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由各省轄市生態環境部門經查詢生態環境部車輛排放階段公告目錄、核查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明等方式進行核準后,報請省生態環境廳認定,并書面告知交通運輸部門,及時將車輛信息從高速路網收費系統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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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強調,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推進機制,將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完成情況納入考核激勵機制,及時表揚工作成績突出、敢于擔當的先進典型,每月通報各市淘汰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將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作為剛性指標實施單獨考核,對淘汰工作推進緩慢、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省轄市、直管縣人民政府負責人實施警示、誡勉約談;對影響全省年度淘汰工作任務完成的,或者弄虛作假、篡改、偽造有關數據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于淘汰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不擔當、甚至失職失責等行為的,納入各級環境保護督察范圍,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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